长兴岛经济区2018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: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、十九大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,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,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,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,提供物质基础和制度保障。预算编制原则:以新《预算法》为准绳,严格按照“先生活、后生产”的原则,彻底实施“零基”预算,科学编制支出预算。
一、一般公共预算
(一)一般公共预算收入
2018年,长兴岛经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.00亿元,增长8%。其中:税收收入12.79亿元,下降17.7%;非税收入18.21亿元,增长38.5%。
(二)一般公共预算支出
2018年,长兴岛经济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.00亿元,比2017年预算增长29.7%。主要支出项目:
一般公共服务1.90亿元,增长7.1%。
公共安全0.68亿元,下降20.7%,主要用于公安等部门经费补助等。
教育1.93亿元,增长4.6%,主要用于招聘合同制教师,发放普惠制民办幼儿园补助,加大对农村中小学薄弱环节扶持力度。
科学技术0.52亿元,支持辽宁省精细化工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项目等。
社会保障和就业1.58亿元,增长5.9%,适当提高城乡低保人员、退役士兵安置等待遇水平。
医疗卫生0.44亿元,下降8.7%,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50元提高到55元。新农合补助区标准从150元提高到180元。
节能环保0.13亿元,下降41.0%,推进环保事业发展,开展环境质量、污染源、噪声、海洋生态等监测工作。
城乡社区3.06亿元,下降64.5%。
农林水0.66亿元,增长62.7%,主要用于村级组织建设经费补助、道路绿化工程、森林消防支出等。
交通运输2.35亿元,增长515.7%,主要是推进北港区公共航道项目、葫芦山湾内湾北岸线航道、公共港区航道等项目。
资源勘探信息等4.56亿元,增长49.6%,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,增加了安全生产专项、中小企业发展补助支出等。
国土海洋气象等0.22亿元,增长4.5%,开展气象监测和海洋执法管理。
住房保障2.27亿元,增长539.0%,改善居民住房条件,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。
预备费0.30亿元。
债务付息11.70亿元。足额安排到期一般债务利息,维护政府信誉。对于债务还本支出,根据国家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要求,主要通过发行置换债券解决。
(三)收支平衡情况
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.00亿元,加上上级净补助等2.00亿元,收入总量为33亿元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.00亿元。收支相抵,实现了收支平衡。
二、政府性基金预算
2018年,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.00亿元,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。
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.00亿元,主要用于土地开发、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等。